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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起法详解:【巡回·走基层】私搭乱建起纷争 村部响起法槌声

admin    2022-10-10    125

导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美好和谐的邻里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贵人起法详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邻里矛盾所引发的相邻权纠纷也屡见不鲜。

巡回审判

6月1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毕店人民法庭将审判席“搬”至凤凰树村,在村委会大院公开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吸引不少村民旁观贵人起法详解。

基本案情

原告牛某诉称,原告和被告杜某、张某系同村邻居,原告牛某于2014年购买毕店镇某小区房屋一套,二被告在未经过原告同意情况下违建彩钢棚、下水管等设施,并将厨房烟囱安装至原告院子,下水管道雨水直接流到原告院内贵人起法详解。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牛某一纸诉状将二被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贵人起法详解。经过法庭调查后,汤凯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澄清了案件事实。

原告牛某称当时购买该房产时已与开发商协商好多交1万元,房屋周边空地可为自己所有,二被告行为已造成其主房屋基础下陷,修复下陷地基已经花费1680元贵人起法详解。二被告辩称原告为增大院落面积,私自将从开发商购买房产的南院墙向外扩展近二米,占用官道,致使我们无法正常排水排油烟,将违章物搭于原告院落,实属无奈,原告有错在先,应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起诉二被告侵权,二被告不认可侵权,原告应对自己提出的侵权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贵人起法详解。本案中,原告仅凭一张证言而无其他补强证据的情形下,争议土地为其购买所得,不予采信。反而印证原告为扩大院子面积,私自将原、被告公用土地据为己有,原告过错在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牛某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牛某负担。

以案释法

庭审结束后,汤凯法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的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会换位思考、礼让谦和,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有纠纷时,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起诉时一定要注意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贵人起法详解。

图文: 姜燕

编辑:南阳中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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