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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的清静无为、以柔克刚和知足不辱对今人也有很大意义:道德经

admin    2022-11-28    127

先秦诸子百家中,道家也是一个比较出名的学说道德经。道家最著名的人就是老子,其留下一部著作——《老子》,又称《道德经》。有些人感觉两千五百年前的人说的话今天未必适用,其实《道德经》里有些思想即使到了今天也焕发着其光辉,值得我们学习。

《道德经》不仅从理论上阐述了合于天道的人生观,而且提出了这种人生观指导下的一系列品行原则,奠定了老子价值观的基础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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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原则没有时代和种群的限制,对现代人仍然具有重大学习借鉴意义道德经。

自然无为的基本原则

自然和无为是《道德经》中最受强调的两个原则理念道德经。

从“道法自然”和“道常无为”等表述来看,自然和无为首先是道的特性,然后才是人应当效法道的基本原则,从天道到人道有传承关系道德经。

自然、无为原则贯穿于《道德经》的通篇始末道德经。

论及自然的例如: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第二十九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十七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等等道德经。

无为

论及无为的例如: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第三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第十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第三十八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第四十三章“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第四十八章“无为而无不为”,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第二十九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等等。

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本性使然,因为老子时代还没有自然界的概念道德经。

老子所说的无为也不是完全无所事事、无所作为,而是不违背自然本性强行作为、不任意妄为而滋生事端;深层的含义是通过循顺万物的自然本性,顺势而为以达到目的道德经。

37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道德经。”意指道自然无为但却没有什么事做不成,侯王如果能够效法道之无为,也可以达到万物自化的目的。

可见老子提倡的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效法道的自然无为从而达到万事可为的境界,其实是一种最为高明的有为道德经。

从48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更可以看出,此处的无为、无事绝非无所作为,而是通过循顺自然、无为无事的高明道法以完成“取天下”这样的大作为。

李耳

如果老子主张完全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就不会提出“为而不恃”、“为而不争”、“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这样有为的行为原则道德经。

尤其是其中的“动善时”,提示了在适当时机行动,顺势而为的意境道德经。

此外,无为不是没有价值,而是大有益处的道德经。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就是老子对不言和无为之价值意义的阐述道德经。

自然和无为,看上去像是两个概念,其实却相互密不可分道德经。

自然是无为的循顺原则,而无为的实行必然导致和加强自然的效果道德经。

自然和无为作为道的两个主要特性,彼此相生相长,相辅相成,浑然一体道德经。自然必然导致无为,无为则必然成全自然,二者难分难解。

道的自然无为还延伸为效法者的自然少言或不言原则道德经。

道德经

对此,《道德经》中有多重表述道德经。

如“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犹兮其贵言”、“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等道德经。

老子为什么主张不言、少言?原因是人类应当效法的“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而且“希言自然”道德经。

中国古代圣贤的品行标准之一是少言重行、重实效,源头可能在《道德经》道德经。

现代社会中人们虽然表面上普遍对《道德经》示以尊重,但对《道德经》倡导的原则却鲜有人真正理解和遵循道德经。

看看充斥这个世界的改天换地、政令繁复的现象,听听困扰这个星球的环境生态破坏、战争纠纷不断的报道,轻易可知现代社会奉行的基本原则与老子的自然无为法正好相反,是反自然的有为法道德经。

而实施这种法则的后果也不断显现:巨大的行动代价换来得不偿失的成果,短期的成功伴以长期的失败或败亡,看似的成就却孕育着危机或灾难道德经。

李耳

老子“希言自然”的价值则可在其《道德经》与现代人的文风对照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彰显道德经。

现代学者动辄著书若干册乃至数十册,撰文以千百万字计,以数量为资本,但与老子《道德经》区区五千言在人类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相比,其价值几乎可以略去不计道德经。

对比之下,言简意赅的《道德经》可以说一言至少抵万言道德经。

这些都值得现代人深刻反思道德经。

柔弱不争的处世态度道德经。

柔弱在世人看来代表软弱无力,但在老子看来却是最坚韧有力的,是法道者应取的基本处世态度道德经。

对此,《道德经》中有反复的表述道德经。

如果说“柔弱胜刚强”是提纲挈领的表述,更进一步的阐发则有:“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道德经。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强梁者不得其死”,等等。

老子为什么这样崇尚柔弱?原因在于“弱者道之用”,柔弱是道发挥作用的方式道德经。作为被造物的人,老子认为,应该效法造物主道的这一属性特征。

与柔弱密切相关的处世原则是不争道德经。

老子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可见老子认为“不争”既是一种高超的处世智慧,更是人法道的处世原则。

老子认为水是有形世界里可用以阐释柔弱不争概念的最佳范例,故曰:“上善若水道德经。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水既以其滴水穿石的柔弱体现了胜刚强的道理,又展示了“天之道,不争而善胜”的天性,还能“处众人之所恶”的卑下地位而“善利万物”,是有形世界中最像道的物质,因而被老子奉为直接效法的“上善”道德经。

中西交流之后,不仅国内好道者从老子那里学习水的柔弱、不争、处下、利物、善胜,西方有识之士也将老子的处世之道奉为圭臬道德经。

例如,俄国文豪托尔斯泰曾写道:“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道德经。”

老子认为,刚强代表阳刚,柔弱代表阴柔;阳刚表面看来强大有力,但终不敌看似软弱的阴柔,像水所展示的阴柔其实是最强大的力量道德经。

所以老子提出“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天门开阖,能为雌乎”,以此作为个人修炼追求达到的境界道德经。

作为柔弱不争原则的延续,老子还提出“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揣而锐之,不可长保”、“措其锐,解其纷”等品行要求,将低调做人、谦和待人、外圆内方、挫锐解纷作为待人处事的基本原则道德经。

柔弱与不争看似两个概念,其实是同一特性的两个不同表现面道德经。柔弱的重要特点是不争,而不争必然导致或表现为柔弱。二者只有放在一起才能有效地阐释老子欲表达的那种境界。

也许正因为如此,老子将能同时体现柔弱与不争的水作为应当效法的上善道德经。

在受西方理念主导的近现代社会,人们始而热衷于斗争哲学,继而崇尚竞争取胜,都是以“争”为纲,以阳刚强硬为荣道德经。这与老子的“不争”、“柔弱”、“和”、“容”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

丛林法则

从进化角度来看,竞争、斗争都源自你死我活的原始丛林法则,是人类文明发展低级阶段的处世规则道德经。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这种丛林规则已经越来越不适合人类共生的文明要求。从实际效果来看,争斗不仅毒化人际关系、破坏社会和谐,而且对逞强好胜者来说也未必就是好事。

尚争的“强梁者”或者可能“不得其死”,或者即便一时得益而长期受损,或者小处得益而大处受损,实乃不智道德经。

而柔弱不争既可以避免争斗必然带来的反作用力和负面效果,而且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取得利而不害甚至多赢的良好效果,以至于“天下莫能与之争”,不愧为有深邃智慧的处世之道道德经。

如果现代社会能将柔弱不争作为处世指导原则,那么大多数的人间纠纷就会消失,社会文明水平就可得到极大的提升,相互争斗所产生的巨大破坏和毁灭就可能被避免道德经。

当然,要真正做到柔弱胜刚强、不争而善胜,尚需深入体悟,巧思善用和身体力行老子的柔弱不争之道,而不可能浅懂就化为自觉有效的行为方式,否则老子就不会说“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了道德经。

致虚守静、抱朴归真的精神境界道德经。

“致虚极,守静笃”是冥修要达到和持守的极度虚静状态,亦即通过修炼可能达到的高超精神境界道德经。

《道德经》第四章云:“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意指道是虚空的,但其作用却无穷尽道德经。可见老子认为虚空是道的存在状况。

道教的打坐修炼原理是逆行还原,其至上功夫是“炼神还虚”,可见虚代表道教修炼的至上境界道德经。静在老子看来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清静为天下正”,就是将静确认为宇宙的主正道德经。

因而才有“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和“我好静而民自正”等进一步阐述道德经。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则是将静确认为万物必然回归的道之本原状态,而回归静的天命归宿是宇宙万物的恒常法则道德经。

与致虚守静密切相关的精神境界是抱朴归真,即持守大道回归道之本真道德经。

老子倡导的“见素抱朴”,被许多现代注家释译为“保持朴素”,很像是近代宣传中老红军的传统道德经。

其实,此句中的素朴指的是道的本色本真,其中的朴是道的体现道德经。

第三十七章中的“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32章中的“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其中的朴都是指道道德经。

抱朴守拙

因此“抱朴”有守道的含义,与“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中的“抱一”意思相同道德经。

“归真”之“真”则是指道之本真道德经。

印度吠檀多宗教理论认为,人被名利欲望和愚昧无明等幻象所遮蔽,不能认识并远离了真实自我阿特曼,因而备受世间痛苦煎熬道德经。

阿特曼即梵,通过冥修等途径可以祛除幻象回归阿特曼神我,进而与本真之梵合一道德经。

此论与抱朴归真的含义大同小异,其中的阿特曼略同于营魄,梵则与道同义道德经。

致虚守静

致虚守静、抱朴归真不仅是冥修想要达到的精神境界,也是现代人在生活中应该不时追求向往的精神状态道德经。

在这个物欲横流、喧嚣嘈杂的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停地被各种物质欲望和世俗利害等忧患所困扰,远离了自我本真和宇宙本原,心灵难得有片刻安宁,以致许多人都罹患了精神因素所致的身心疾患道德经。

如果能够效仿老子的精神修养,在一定程度做到摆脱世俗利害的困扰,回归道之自然本真,保持心灵清静,对于医治现代人的精神困扰和疾患可能比任何医药措施都有效道德经。

贵和知常的循道理念道德经。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云:“和曰常,知常曰明”,就是将“和”作为宇宙恒常法则,而知道恒常法则才能叫做明智道德经。

此章同时指出,“含德之厚”的赤子之所以能“终日号而不嗄”,就是因为“和之至也”道德经。可见“和”是一种合道自然的状况。

“和”之所以被称为“常”,是因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交冲以达到和谐状态,既是世间万物产生的条件,又是万物在自然状况下的正常状态道德经。

知常达变

显然,“和”与“知常”都是老子倡导追求的循顺大道的理想状态道德经。

“和”系指自然和谐,包括天道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自我身心的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等,与《易传》中的“太和”意义略同道德经。

“和”理念在此后中国传统社会中备受推崇,引申发展出诸如和谐、和平、和睦、和善、和好、和合等丰富内涵道德经。

老子乃孔子之师,由此看来儒家和中国传统社会崇尚的“和为贵”理念,终极源头可能在老子道德经。

《道德经》另一处提到“知常曰明”的是16章,原文是“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德经。”可见回归本原天命是另一种恒常法则。

知道事物的恒常法则为什么如此重要?对此老子分正反两面加以阐述道德经。

其反面是“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经。”就是说不知恒常法则而肆意妄为,就会遭遇凶险。

李耳

而正面则是“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道德经。”意思是知道恒常法则就能宽容大度,宽容大度就能公正无私,公正无私才能为王治国,这样为王治国就能FU合天命,FU合天命就能合于大道,合于大道就能历久不衰,终生没有危险。

显然,合于大道是老子为圣人设定的品行要求,也是他认为合格的执政者应守的基本法则道德经。

要想合于大道,首先需要知道恒常法则,然后需要遵循道法道德经。

第二十五章中“人法地道德经,地法天,天法道”其实阐述的是同一道理;倘若略去中间环节,“人法道”岂不正是《道德经》通篇力图倡导的主旨?

现代社会中,不知恒常法则、不恪守天命、不遵循道法、肆意妄为破坏自然和谐的人和事比比皆是道德经。

随之而来的是,宽容大度、公正无私、尊道贵德的人越来越少,社会也越来越不自然和谐道德经。

不知常妄作者成为社会主流,就会给个人和社会都会带来凶险,过早结束其生命道德经。

例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和严重饥荒;工业无度发展造成严重污染进而危及人类生命健康;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加速族群和人类的灭亡;等等,其例证不胜枚举道德经。

现代人也许应该不时从繁忙浮华的生活中静下来对老子的提示做一些深思,接受其智慧洞见从而及时纠正其违反道法自然的错误,总比败亡发生之后努力补救代价小得多道德经。

将尚和、知常、法道作为人生品行修养的有机组成部分则会受益更多道德经。

既然谈到万物归根复命,不妨就此考察老子的生死观道德经。

《道德经》中对此没有长篇大论,只有几处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老子的基本观点道德经。

从第十三章“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道德经。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看,老子不仅不贵重其身体的存在,反而在一定意义上将其视为累赘,表达了视死如归的超然态度。这与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的论述一脉相承,都是将死视为归根和复命,将归根复命视为恒常法则,正所谓视死如归,对肉体之死毫无忌惮。

如果对老子不贵肉体存在的态度仍有怀疑,还可玩味类似这样的表述:“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道德经。”

肉体的死是否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对此老子的回答是“死而不亡者寿道德经。”就是说,肉体的死并不带来生命的终结,人如果能循道修炼以致肉体死后还能“不亡”,则可以称“寿”。如果进一步追问肉体死后还有什么存续不亡,回答除“营魄”或同义的灵魂、精神之外,没有更好的答案,否则这句话就无法合理解释。

其实,灵魂的存在FU合人类历史上大多数智者圣贤的超越洞见,而不是空穴来风道德经。

对于视死如归的圣人来说其现世身体的意义是什么道德经?

“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是老子的明确答案道德经。

啬、俭为本的治人事天理念

老子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将啬作为治理人民和事奉上天得以“深根固柢”的根本道德经。

啬的现代含义是吝啬小气,一般做贬义理解,故此章此字令现代人感到费解道德经。但啬在古代同穑,有收获储存之意,转指农业,还有爱惜、收敛之意。啬在《道德经》中的含义主要指珍惜,不滥用资源。

与啬密切相关的是老子所持三宝中的第二宝:俭道德经。

俭与啬意思接近,指节俭,不滥用道德经。“俭故能广”意思是节俭就能资源广足,其实给啬做了良好的补充注释。

老子如此看重啬、俭,绝非偶然道德经。

他在29章中提出“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表示了对奢侈过分的否定;在53章中更是对“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的奢侈浪费生活方式发出强烈的谴责道德经。

如果说啬、俭的理念在物质匮乏的古代社会非常重要,在人类即将通过滥采滥用耗尽地球资源的现代社会其意义就更加重大道德经。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老子在2500年前就预见到现代人穷奢极欲加速耗尽地球资源的具体现状,但现代社会日益加剧的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等生存危机却不能不说是实行反啬俭原则而招致的报应性惩罚,也彰显了老子以啬俭为本治人事天的真理智慧和超凡洞见道德经。

啬不仅是一种人类社会可持续生存发展的必要治理理念,而且应该是事天和个人生活的指导原则道德经。

地球资源的节约和保留有赖于每个个人的啬俭道德经。

李耳

有人经过调研证明,现代人大多数的消费都是由广告和社会攀比等因素制造出来的多余“需要”,而非生存的真正需要道德经。

如果人类个体都无视老子的洞见,继续现在穷奢极欲的生活方式,超出实际需要消费或浪费物质资源,暴殄天物,那么“大威至”的时代就会加速到来道德经。

仁慈容善信的待人原则

老子的待人原则大体可以概括为仁、慈、容、善、信五个字,兹分而述之道德经。

老子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道德经。一曰慈……”,可见慈在老子那里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本处也首先讨论作为第一宝的慈。

对于普通人来说,慈只涉及对人的态度,而老子则认为:“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道德经。天将救之,以慈卫之。”就是说慈超过了对人的态度而成为决定战争胜负和生存的法宝,其源头在天。

《说文》曰:“慈者,爱也道德经。”慈的现代字典解释是仁爱、和善,包括了仁、爱、和、善四方面的含义,不仅包含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主要旨趣,而且涵盖了人类各民族道德金规则中最重要的普世价值内涵。

近现代学者大多认为,“仁”是儒家崇尚的理念,而老子对仁持反对态度道德经。仔细研读《道德经》,就会发现此论明显有误。

首先,老子主张“与善仁”,就是说待人要善于体现仁,将仁作为一种价值标准予以提倡道德经。一个对仁持反对态度的人不可能自相矛盾提出这样的主张。

其次,老子高度崇尚的慈,主要含义就是仁爱道德经。仁、慈二字在一定程度上是同义词。所以提倡慈而反对仁同样是自相矛盾,只可能发生在思维混乱的近现代学者们身上,而不可能发生在高度智慧的老子那里。

人们认为老子反仁,所举主要证据有二道德经。

一是多数版本的《道德经》第十九章中有“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一句,二是第三十八章中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道德经。

就证据一而言,竹简本此句作“绝伪弃诈”,与《道德经》中其他章节的文义前后一贯,相互呼应;而世传本的“绝仁弃义”则与其他章节的意思相悖,同时也与下半句的“民复孝慈”直接矛盾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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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注家考证后认为:“绝仁弃义”乃庄子后学中的激烈派为与儒家对抗而篡改所致道德经。根据“绝仁弃义”版本的出现时间和《道德经》前后文义对比等分析判断,此论甚为可信。

如据竹简本将此句勘正为“绝伪弃诈”,则老子反仁的主要依据不攻自破道德经。

就证据二而言,问题出在对“失德而后仁”的错误理解道德经。注家多将此句解译为“失去了德然后才有仁”,是误将此句作为老子反仁证据的根本原因。

此句的正确理解应该是失去德之后就剩仁为重,故仁和德二者并不相互排斥或排除道德经。

如果此句是老子反仁的证据,那么“失道而后德”岂不成为老子反德的证据道德经。

由此可见,老子不仅不反仁,而且崇尚仁,甚至可能是儒家尚仁的主要师承来源道德经。

与仁、慈密切相关且意思相近的待人原则是善道德经。

老子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又曰:“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道德经。可见善不仅是其崇尚的道德标准,也是其处人的品行原则。

李耳

与世人不同的是,老子善的标准更高,不仅善良和不善良的人都要善待,而且善待别人后如果还有余怨留存,都认为还没有达到其善的标准道德经。

老子的善,不限于善待他人,还要将自己的财物施予别人或为他人而花费道德经。“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可以说是与人为善的更高要求。

有趣的是,近现代主流学者多谓老子是无神论者,老子之道是非神性的大自然、自然规律,但“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这类的表述却不啻于给这些人当头一棒道德经。此句意思是天道虽然作为超越者对人无亲疏之分,但却总是与善人同在。这不仅与其他宗教的善恶报应、善有善报说基本一致,而且明示扶助支持善人的正是不分亲疏的“天道”。

显然,老子认为“善”有相当于其他宗教中至上神的天道作为其来源、基础和支撑道德经。

老子待人原则的另一个重点是容,即包容大度道德经。

“知常容,容乃公”既说明懂得恒常法则才能包容大度(如何才能做到“容”),又指出包容大度才能公正无私(“容”能产生什么效果)道德经。

以德报怨

老子的包容也远远高于世人的标准道德经。“大小多少,报怨以德”比起儒家的“以直报怨”容忍度要高得多。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道德经。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则不仅展示了更高程度的包容,而且指明这种超凡的宽宏大量可以换取对方和社会善信水平的提高。

第七十九章云:“圣人执左契而不以责于人道德经。”能够执持债权契约而不向债务人讨债责罚,这样的宽容对现代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由此可见,老子将与人为善和包容大度推向了空前绝后的高度和宽度道德经。

“言善信”是老子待人以诚的原则表述,即修道者的自我要求是说话要善于恪守诚信道德经。

老子指出:“信不足焉,有不信焉道德经。”这不仅是对诚信和获得信任二者关系的一般性阐述,而且特指统治者诚信不足是造成人民不信任的原因。

但对于他人是否诚信,老子则采取高度宽容的态度道德经。“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通过对说诚信和不说诚信的人都予以信任,致使对方乃至社会的诚信度得以提高。

信言不美道德经,美言不信

至于如何辨别可信之言,老子提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道德经。”即真实的言论不华美,华美的言论不可信。

在一个严重丧失诚信的社会,老子的这些教诲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道德经。

老子曾为孔子之师,其仁慈容善信的待人原则可能在儒家仁义礼智信等理念的形成中发挥过重大作用,故二者有重大的相似之处道德经。

但深入对比二者,可以发现老子的待人原则更多注重内涵实质,更少关注外表形式,而且有更高的标准道德经。由此可见老子“处其实,不居其华”的原则是前后一贯的。

老子的仁慈容善信的待人原则在现代社会是否过时道德经?现代社会是否已经发展出更高明、更先进的待人原则?

对社会现状的任何客观考察都会让人发现,现代社会不仅没有更高明先进的待人之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传统的人际关系美德,离老子倡导的高标准仁慈容善信原则更是差之千里道德经。

仁慈容善信不仅在老子时代是高尚的待人原则,在现代社会弥足可贵,应该是人类社会超越时代的普世原则道德经。

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经历过阶级斗争和市场竞争熏陶的现代社会,道德沦丧、奸诈成风,人际关系高度紧张,难以维持起码的社会伦理,可能比任何历史时期都亟须传统美德的滋养道德经。

如果仁慈容善信的处世理念能得到重视和推广,每个社会成员都将是受益者道德经。

此风能否盛行,在当今官本位的社会取决于政要能否认识重振社会道德的重要性和巨大益处,进而认真加以推动,并以身作则道德经。

如果有足够多的社会要人主张和坚持以仁慈容善信的原则对待他人,世风可能在此影响下会逐渐转而向善道德经。

公而废私为天下的胸怀

公而废私是传统中国社会崇尚的一种高贵品格,其重要来源溯及《道德经》道德经。

第十六章云:“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就是把“公”作为合于大道的个人品格道德经。

第七章云:“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道德经。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寓意将个人身家利益置于天下利益之后或置之度外,公而废私为天下,反而成全圣人自己。

无私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就是将无私“以奉天下”作为有道者的必要品行道德经。

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则强调愿意为天下利益献身的人才能将天下托付给他,重申了公而废私为天下的意境道德经。

第五十四章的“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展示,即便是修道这样非常个人化的行为,老子也主张超越个人得益,为家、为乡、为国、为天下而修,使之德余、长、丰、普道德经。

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公而废私道德经。

受中华传统文化影响,20世纪还有人提倡天下为公、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等理念道德经。

如今,这类理念随同其用语早已从现代社会销声匿迹,这些用语的反义词似乎成为现代社会的通行标准,社会道德风尚也因此降到一个超低的水平道德经。

天下为私、私而废公,作为社会风尚已经贻害无穷,身负“天下之托”的国家公务管理者也将此作为行为准则,必然腐败成风,社会严重失序道德经。因此,公而废私为天下的理念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有更加重大的现实意义。

公而忘私‍

在此严重形势下,从中华民族智慧始祖老子学习公而废私,至少应该是公务人员的必修课道德经。

要求社会所有成员都做到大公无私、天下为公,有违人的本性,故而过于理想化,难以落实道德经。但要求公务人员等执政管理者在处置对待公务时大公无私、公而废私,却不仅合理可行,而且应该是硬性标准。

少私寡欲、知足不殆的财富欲望观

作为圣人的老子,其财富欲望观清晰而明了,就是“少私寡欲”、“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为腹不为目”道德经。

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所以超出温饱所需的声色犬马、财宝珍奇之类的欲望追求有害无益,应在排拒之列道德经。

显然,老子的观念是只要满足衣食温饱等真实需求即可,既不鼓励超过基本需求的欲望,也不追求奢侈荣华道德经。

对于奢靡的生活方式老子批判道:“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为盗夸,非道也哉道德经。”

在老子看来,“罪莫大于多欲,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道德经。故知足之足,恒足矣。”

知足常乐

这种少私寡欲、知足常乐的心态不仅有助于避免社会争执,也是高超的人生智慧,足以让人以最少的财富获得最多的幸福感道德经。

在老子看来,“罪莫大于多欲,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道德经。故知足之足,恒足矣。”

这种少私寡欲、知足常乐的心态不仅有助于避免社会争执,也是高超的人生智慧,足以让人以最少的财富获得最多的幸福感道德经。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主张“少私寡欲”,而不是完全无私无欲,从而具备了现实的可行性道德经。

在现实生活中,人做到“少私寡欲”是完全可能的,但只要还活着,做到连饮食温饱等基本欲望都没有即完全无欲则是不可能的道德经。即便是圣人也不例外。

由此可见,老子的主张是切实可行的,而不是不着边际的高谈阔论道德经。

老子提倡少私寡欲,除了是对圣人和执政者的要求之外,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政治治理道德经。

通过“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可以达到“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的治理效果道德经。

如果执政圣人能够成为少私寡欲的表率,就可以达到“我无欲而民自朴”的民风淳朴状态,进而具备无为而治的条件道德经。

对于财富的积蓄,老子主张“圣人不积”,原因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世人皆以家财巨万为毕生追求,但老子却洞若观火地指出“金玉满堂,莫之能守道德经。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根据“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的规律,贪婪厚积只能给人带来更多的烦恼和丧失的痛苦,“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是最为智慧的财富欲望观道德经。

人生是否富足,多数情况下不在于财富的数量多寡,而在于自我的主观感受道德经。“知足者富”是最明智的财富标准,否则无论拥有多少财富,总会感觉不足。

对于财富的追求永远难以满足,就永远不会有富足感和幸福感道德经。

世人的财富欲望无穷无尽,随之而来的追求、烦恼和罪孽也无止境道德经。

老子的财富欲望观产生于经济不发达、物质稀缺的古代社会,但在经济发达,物质充裕的现代社会,其意义价值不仅没有丝毫减弱,反而更显重要道德经。

人类现代社会,无论其政治制度如何,在经济体制上都基本奉行源自资本主义而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道德经。

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是人的私欲这只看不见的手,所以在市场经济笼罩下的社会,人的欲望在体制和攀比的双重推动下无限制地空前高涨,欲望之多之强与老子时代相比都达到天文数量级道德经。

市场经济下,物质极大地丰富,老子时代只有王侯豪强、上流阶层可以涉足的声色犬马、财宝珍奇等现在也进入一般民众的视野,“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越来越成为社会常态道德经。

但物质的普遍丰裕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比老子倡导的简朴生活更多的满足和幸福感道德经。相反,这种以加速耗尽地球资源为代价的纵欲生活却使更多的人落入欲壑难填、烦恼不断的火坑。社会治理也因人们的多欲贪婪而异常困难,陷入政令繁杂多变,越管越乱、越乱越管的恶性循环,与老子的无为而治理念背道而驰。

现代社会也许已经到了一个需要止步反思的关口,是汲取老子智慧开始营造一种节欲简朴,节约资源以满足真实需求,追求幸福感最大化为指向,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还是继续现在纵欲奢华、铺张浪费、无视真实需求和幸福感,难以持续的生活方式道德经。

答案未必要等到穷途末路那一天再寻求道德经。

知荣守辱、被褐怀玉的荣辱观

老子的荣辱观与世俗社会截然相反,是“知其荣,守其辱”,而不是像世人那样见荣誉就上,避耻辱犹恐不及道德经。

老子认为知荣守辱才能“为天下谷道德经。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就是说甘居人下人后,才能像水那样恒德充足,回归道法,也才能反而居于人前人上。

老子提出这种观点绝非偶然,而是有反复表述道德经。

例如,78章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第六十六章云:“江海所以能为天下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道德经。”认为只有屈居人下,忍辱负重,才能为王,负起治理天下的重任。

与此荣辱观相应,老子提出圣人的行为规范是“圣人抱一为天下式道德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不敢为天下先”,“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圣人

换而言之,圣人总是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标榜,不自以为是,不居功自傲,不出人头地,不为亲疏、利害、贵贱所动,而是胸怀大道,敦厚朴实,自知自爱,甘居世人所不喜的低下辱暗地位,因此反而能明、彰、长、有功,从而居于人前人上,“为天下贵”道德经。

显然,老子的荣辱观及其行为规范是针对有道圣人而言的,其标准太高,非普通人都能达到道德经。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人不能从这样的荣辱观中汲取智慧,进而深获其益。

在老子的洞见中,事物的发展方向总是与世俗常识相反:如予之导致取之,强之导致弱之,兴之导致废之,居下导致居上,皆此类也道德经。

据此而论,知荣守辱也许正是获取殊荣的高明途径道德经。

至少,传统中华文化中所崇尚的忍辱负重,含而不露、居后退让等优秀品质,其理念可能就源自《道德经》道德经。

这样的优秀品质,无论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完全丧失其价值道德经。

守道者的特别能力和品格

老子提示,长期精进修道者会获得一些常人没有的超凡能力和品格,故而“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道德经。

这些能力包括“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无为而无不为”,“死而不亡者寿”,等等道德经。

对于高度世俗化、科学主义化的现代人来说,这些超凡能力乍一听来像是故弄虚玄,缺乏“科学依据”道德经。

但若摆脱物质主义的定势思维,超越科学的有限认识,深入《道德经》等人类伟大精神信仰经典的精神境界,这些不能被科学证明的体证性超越能力就成为可能,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至少不应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被武断否定道德经。

其实,科学的作用有限,一般只在形而下领域有效,对于形而上的精神信仰等领域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故而不应被用作这些领域的判断标准道德经。

老子提示这些超凡能力的存在,并非孤立一人,人类其他民族的精神修炼高端也展示类似的超越能力道德经。

例如,印度吠檀多和瑜伽冥修的目的就是寻求梵我合一,从中获得终极知识和超凡能力道德经。佛教始祖释迦牟尼通过坐禅冥修得以开悟,从而悟得解脱之道而成佛。

道德经

其实,老子对于其所言超凡能力的获得方法在《道德经》中是有提示的道德经。

例如,老子在第十六章提示其“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和“不行而知,不见而明”的超能力来自“致虚极,守静笃”的冥修内观;而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德经。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也提示其对万物所以然的知识来自冥修悟道。

上述的超凡能力,显然不是世俗大众的普遍追求目标,只能是少数对精神境界有高度委身,立志精进修道者的追求道德经。

由于人类现代社会对于其安身立命的精神信仰热情不减,精神信仰精英的数量伴随知识和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关注和钟情于此道者人数还是非常可观道德经。

就此而言,老子的相关论述仍具有不可忽视的现代意义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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