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道观:高密市检察院对无证、酒驾、逃逸肇事致人死亡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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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2016年10月11日晚上9点25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高密市徐新路和横一路路口北1KM
死者:赵炳锋 年龄:34周岁
犯罪人:王坤 高密市道观,此次事故中是主要责任(酒后,无证,逃逸)
王坤高密市道观,2007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列为逃犯,一个月以后就网上撤销; 2012年挑衅滋事罪判为刑事,公安网上没有输入
赵炳锋,男,34岁,家有2个老人都是农民,而且身体都不太好(父亲:60岁,母亲:63岁),还有1个孩子(男孩,12岁),媳妇:一直都是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参加过工作高密市道观。 现在家庭非常困难,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
针对赵炳锋的这个交通事故死亡案子,我们跟高密市夷安大道交警大队,高密市公安局,高密市检察院,高密市法院,潍坊市长热线,潍坊市检察院,等部门进行上访,终于于2016年12月2日,高密市公安局给予我们确认将王坤进行逮捕并移交高密市检察院公诉高密市道观。
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们以为事情终于有人给解决了,刘棣好让我们回家等消息,但是他们一直没有抓到王坤,我们又多次去高密公安局要求他们实施措施,进行网上通缉,最终在2017年1月20日告知我们抓到犯罪人王坤,且不说他们办案的不作为,更让人不解的是,犯罪人王坤身上有前科,而且在2012年还有一起案子,已经办理取保候审,为什么这次造成人员死亡,还可以继续办理取保候审,针对这件事情,我1月20日又电话跟潍坊市长热线 ,同时跟潍坊市政务电话鞠局长沟通,他们也给不了解释,这让我们受害者家属不知道如何想象其中的原因?高密市道观。。。。
直到2017年2月9日将此案卷移交至高密市检察院,我们又去检察院查询情况,说是45天之内会提交高密市法院,但是让人不解的是6月2日,我们接到高密市夷安大道交警大队电话告知,此案卷检察院案卷人员孙小姐说他们领导说不受理(在此,是不是我们可以认为他们领导就是检察院的检察长呢)高密市道观。
在此当天2016年11月10日和16日我都去高密市检察院上访过,接待我的柜台赵先生,他咨询了具体事情后,说这件事情从法律上确实是构成刑事,应该提起公诉,让公安局尽快将案卷移交过来高密市道观。有了检察院的初步答复,公安局徐大队长有不给处理,我于2016年11月25日,来到高密市检察院(因为高密市检察院检察长上访日是每周周五)上访,接待我的也不是检察长,而是王主任,王主任将我的控诉材料看后,说这件事情直接让公安局移交材料就可以,当时出来我就跟高密市交警大队刘棣好科长打电话,但是刘棣好就是不听,说让我在检察院门口等着,他再换个检察院的人过来跟我说不能刑事,我在外面等了很长时间,一直没有人再接待我,我又进去找刚刚接待我的王主任,王主任很肯定的告诉我让公安局移交案卷就可以。
所以就出现了我后续的每天给潍坊市市长热线打电话,让他们给予协调处理,最终于2016年12月2日,高密市公安局给予我们确认将王坤进行逮捕并移交高密市检察院公诉高密市道观。
2017年6月2日的案卷被高密市检察院退回后,我们又找到潍坊市检察院控申科李先生说,这个直接让高密市公安局去找检察院协调,但是现在问题就是高密市公安局不予以解决高密市道观。
从2016年10月11日赵炳锋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到现在,犯罪人王坤没有给我们打一个电话安慰我们,也没有到我们家慰问我的父亲母亲,4月25日我们律师找他谈,他很理直气壮的说:“我们家北京有人,你们怎么告都告不了我高密市道观。”4月6日他哥哥王强给我打电话说:“给赔偿5万,拿着就处理,不要他们北京有人,我们也没有办法。“ 这让我感觉的是我们是受害者,为什么他们这么强势?一句北京有人,让人。。。。。。
从2016年10月11日到今天2017年6月18日了,这样明显的刑事,高密市竟然都不受理,而且是高密市检察院检察长说的不受理,没有任何原因高密市道观。难道就是他们北京有人,不怕。中国是法律如此完善的国家,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每条法规办理任何一件事情,他们就可以徇私枉法,潍坊市各个部门都可以不作为?
请各级领导针对我们的案件给予处理解决,让家里的老人孩子都可以得到点安慰高密市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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