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帮忙烧纸: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强拆民房纪实
我们是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祝家村泉水垅的房屋权利人杨来发(18942395877)、胡志明(13426668839)、刘秀梅(13870186716),现通过网络涕血陈诉自己房屋惨遭暴力强拆的悲惨遭遇,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帮忙转发鹰潭帮忙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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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上午,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鹰潭市夏埠乡政府、鹰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信江新区大队、鹰潭市公安局信江新区分局出动上百人对我们的房屋进行强拆,在强拆遇到我们的劝阻后,公安局的人即非法抓人,强行我们控制我们的人身自由,直到我们的房屋被夷为平地后,才将我们放出鹰潭帮忙烧纸。
我们认为,鹰潭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我们有合法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不通过法院,不履行任何司法程序,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即使用暴力手段抓人,强行将我们的房屋拆除,属于顶风作案,和土匪、黑社会无异,其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民愤极大,如果这种行为不立即予以纠正,不予以叫停,而任由其肆无忌惮的蔓延和发展,不仅玷辱和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影响鹰潭帮忙烧纸。
一、在房屋强拆前,强行对我们的房屋断水、断电,违反了国务院的明文规定,不得通过断水断电方式逼拆鹰潭帮忙烧纸。
二、强拆严重不合法、不合规鹰潭帮忙烧纸。
我们的房屋2007年通过公开购买取得鹰潭帮忙烧纸,有房屋产权证,为住宅房,房屋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我们地方政府应当严格遵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依法予以征收,由地方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如对补偿达不成一致,应当在此基础上出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明确取消行政强拆,这是新条例最为重要的一个亮点和进步,也是新条例和旧条例相比的一个重要不同,在举国上下都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时,我们地方政府对国务院的新条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仍然动用行政力量在光天化日赤裸裸的进行强拆,这种做法和旧社会的土匪,和黑社会有什么区别?这令我们这些人普通的老百姓心寒、齿冷,我们还是生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吗?这是阳光普照的新中国吗?
三、补偿畸低,极不合理、不合法鹰潭帮忙烧纸。
我们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下的房屋,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不管是按照以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令第305号)还是按照现在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都应当依法进行评估,并以市场价作为依据进行合理合法的补偿,而现在地方政府只有区区600多远一平米的补偿,请各位上级领导想一想,看一看,现在(2013年)在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600块钱能买到什么房子?现在的中国还有这样的地方吗?有这样的房子吗?我们至今未收到更未看到任何关于我们房屋的评估报告鹰潭帮忙烧纸。而周边与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每平米高达6000元。
四、强拆事件发生后,鹰潭市信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拒不承认强拆事实,百般抵赖,不愿意对强拆事件负责,夏埠乡政府的彭乡长在和我们面谈后倒是承认,谈话被录音,后针对鹰潭市夏埠乡政府的强拆行为起诉到人民法院,进入法院的司法程序后,夏埠乡政府又拒不承认其强拆房屋的事实,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确认夏埠乡政府强拆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鹰潭帮忙烧纸。
综上鹰潭帮忙烧纸,我们的房屋是位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是住宅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是合法房屋,对于我们房屋的征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应当以市场价为基础足额到位,即便强拆也应当在办理了各种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由人民法院进行,非经人民法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们的房屋进行进行强毁都是违法的,但现在我们的房屋被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的相关部门在光天化日下强拆,我们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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