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犬只该罚吗?《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犬 种类
遗弃犬只该罚吗犬 种类?《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10月26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人大官网了解到,《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拟于2022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预计2023年实施犬 种类。
草案(二次审议稿)分为七章,共四十七条,涵盖犬只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法律责任等内容犬 种类。
市民、村民分别可以饲养何种犬只、可以养几条?草案第四条拟规定,重庆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犬 种类。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草案第十一条拟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不超过两只。草案第十二条拟规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按照各自禁养犬只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种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禁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大型犬的标准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针对养犬行为规范,草案第二十五条拟作详细规定: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并在住所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段并主动避让他人;携犬进行户外活动时,携带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犬 种类。
草案第二十六条作了一些禁止性规定犬 种类,如,不得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能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不能超过1.5米;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不得不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不得遗弃饲养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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