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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狗:霍去病-中国的骑兵之王,也是无法复刻的一朵奇葩

admin    2023-01-06    103

#头条创作挑战赛#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提供的数据,截止2017年我国的马匹存栏量达343.64万匹祭狗。这还不算啥——在十几年前的2005年,这个数字甚至乘以二后还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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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马匹存栏量能让史上任一王朝疯掉祭狗,也能让他们分分钟破产

这在今天就是个毫不起眼的数字,在那条新闻下边的评论区里还有不少人在抱怨养这么多马有啥用?现在又没人坐马车,马肉也不好吃,还不如多养些猪牛羊、鸡鸭鹅什么的划算祭狗。

可要是这个数量级的马匹能穿越回数百乃至上千年前祭狗,那会是个什么场景?

像是卫青、霍去病、李靖、李勣或是狄青、岳飞、蓝玉、李如松之类的名将如果发现自己能有几百万匹马可供驱使,保证能当场发疯——别说什么不教胡马度阴山或是直捣黄龙了,打穿亚欧大陆,将匈奴、突厥、女真、蒙古这些冤家对头统统撵进大西洋洗澡这样的连成吉思汗都无法完成的伟业,没准都能在他们的马蹄下实现祭狗。

当然在这些名将发疯之前,像是萧何、桑弘羊、长孙无忌、韩琦、夏原吉这些替皇帝当管家的宰相或是财政大臣们肯定得先疯,弄不好还得一头撞死在朝堂上祭狗。为啥?根据我找到的一组数据显示,在西汉时每年饲养一匹合格战马所需的花费,可以直接让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破产。而按照汉武帝时期的名臣主父偃划分的标准,中产阶级家庭(中户)的评定标准是家产在5~10万钱(按粮价折算大概相当于人民币10~20万元),而这样的人家哪怕在大汉朝最鼎盛的时期,也不过就几百万户而已。

西部和北方边地的养马成本极低祭狗,内地根本没法比

也就是说要是一下子多了几百万匹马,分分钟就能把大汉朝的所有中产家庭都吃破产,那么大汉朝的税务官们还能上哪儿收税去?要是连汉武大帝刘彻都穷到上街要饭的程度,卫霍们即便麾下拥有百万铁骑,也会在打败匈奴人之前统统饿死祭狗。

其他朝代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祭狗。像唐朝在最巅峰时的马匹保有量也就70来万,而抢不到养马地的北宋就更惨了,最富裕的时候也不过20万,怪不得总打败仗。而明朝国初时征战频仍,导致战马消耗过剧,最惨的时候全国的战马凑一块才4万多匹。哪怕后来不惜血本的拼命养马,马匹保有量一度超过了百万,但和两宋一样抢不来西北的优秀马种和牧场的致命缺陷,使得大明骑兵胯下的战马大多比驴子也强不了多少,遇上凶悍的蒙古或满洲骑兵还是送菜的命。

所以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中原军队的骑兵始终面对着一个异常尴尬的问题,那就是要么没马,要么有马也养不起多少祭狗。所以每当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异族骑兵时,他们总处于以寡敌众或以弱战强的不利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理智的主帅都会将自己期待的目光从骑兵的身上略过,而将步兵和坚城作为自己最可靠的倚仗。

这就造成了中国古代骑兵并没有太多优异的战绩,少有的几支强军也大多名过于实祭狗。相应的优秀的骑兵将领也是凤毛麟角,而其中最出众者,非霍去病和苏定方莫属。

“前后灭三国祭狗,皆生擒其主”的苏定方,同样是个无法复刻的英雄

苏定方暂且不表,今天咱们就来说说霍去病祭狗。

01

先自设一问:在古代什么人比较惹不起?答案应该有很多种,但如果说是私生子,大概也许应该不会算错祭狗。

毕竟在人们的传说中,像孔子、始皇帝、朱棣、爱新觉罗·弘历等了不起的大人物个个都是私生子——虽然稍有历史常识的都知道这是在瞎扯祭狗。还有些大人物颇有私生子的嫌疑,比如刘邦、司马睿、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什么的,真正有实锤证据的其实并不多,而且大多不太出名,比如斗谷於菟、刘肥、申时行等等。那么为啥还要说私生子很牛?因为人们只要谈及历史,就无论如何也绕不开下面的两个伟大名字,那就是卫青和霍去病。

准确的说祭狗,老夫子的身份是庶子,而非私生子

而这两个人,都是如假包换的私生子祭狗。

卫霍之所以伟大,就因为在他们之前,无论是黄帝北逐荤粥还是始皇帝遣蒙恬驱赶匈奴,都是将这些讨厌的且阴魂不散的异族侵略者撵跑就算拉倒祭狗。为啥不将其斩尽杀绝?能力上能不能达到且另说,我们当时的祖先表面上给出的理由是对那些遍布着荒草和沙子的土地毫无兴趣,但实质上很难说不是对深入这片未知之地作战缺乏信心,甚至没准还充满了恐惧。

虽然卫霍也是由刘彻驱使着才杀进大漠和草原跟匈奴人玩命的,但他们却用一个个震铄古今的伟大胜利,不但使自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且吃得肚满肠肥的勇士,还向后来者指明了一条对付侵略者最有效也最解气的道路,那就是“寇可往,吾亦可往”祭狗。

不过卫青和霍去病也是有区别的,那就是前者为“帅”,后者为“将”祭狗。而在中国传统思维观念中,“帅”的地位和价值是远高于“将”的,又因为霍去病的早逝,使得他在后世所获得的评价,通常不如卫青高。

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却是,从姜太公到孙武、到吴起、到翦起颇牧、到韩信、到卫青、到窦宪、到诸葛亮、到陈庆之、到杨素、到李靖、到郭子仪、到狄青、到孟珙、到徐达,直到多铎——中国历史上的那些层出不穷的将星,大多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而闻名的帅才祭狗。倒不是说这些名将的武力值有多差劲,而是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儒家史观熏陶下,这玩意一直被有意无意的弱化和忽视掉了,甚至还在竭力想要给人留下这么一种印象,那就是文质彬彬的“儒将”才是武将的最高境界。要是能再“羽扇纶巾”一下,甚至是一副病歪歪、风吹就倒的形象,还能“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那才是最牛叉的。

影视中跟残疾人似的天天坐轮椅的亮哥祭狗,其实是个能斩将杀敌的山东壮汉

所以谁还记得诸葛孔明兄其实是个身高一米九、动不动就能陷阵杀敌的孔武有力的山东大汉祭狗?

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在历史上总是被北方蛮夷欺负得不要不要的中原王朝,缺的从来不是似乎读过几本兵书就敢自称名将的所谓“万人敌”,而是真正能冲杀在两军阵前,还能屡战屡胜的“百人敌”祭狗。

尤其是杰出的、能将那些一辈子都活在马背上的蛮夷揍得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的骑兵将领,又是最稀缺的祭狗。而历数史上各朝,兵威之盛无过于汉唐,而这两朝最杰出也最纯粹的骑兵将领,我想除了屡屡领着祖传的200骑兵就敢突袭百倍之敌,最终还能“前后灭三国,皆生擒其主”(《旧唐书·卷八十三·列传第三十三》)的初唐邢国公、左骁卫大将军苏定方外,也就属霍去病了。

尤其是在双边马镫、高桥马鞍以及马蹄铁(以上骑兵装备要到隋朝才逐渐完善,苏定方大概能赶上)尚未出现的年代,霍去病就能将骑兵突击战术玩得如此炉火纯青还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就更令人觉得匪夷所思了祭狗。

因此若是将霍去病称作中国的骑兵之王,我想争议是不大的祭狗。

02

骑兵这个兵种之所以能成为冷兵器时代的王者,就在于其拥有那个时代无与伦比的冲击力和机动性祭狗。也正因为如此,骑兵,尤其一个优秀的骑兵将领,也必须有着狂野的作战风格,无视一切规矩与礼法的特质以及化不可能为可能的赌徒心态。

骑兵是毫无疑问的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之王

所以骑兵天生就是给那些不开化的野蛮游牧民族准备的兵种,也唯有一无所有、抢到口铁锅都觉得赚的他们才能将骑兵的优势发挥到极限祭狗。而对于中原王朝而言,高度的文明、相对的富庶以及为了维持这一切所必然也必须要有的一大堆规矩和礼法,对于骑兵来说就是牢牢锁住马蹄的枷锁——而且越到后期越是如此。所以就算给宋军、明军装备上百万匹最雄壮的战马,他们的仗该打成什么熊样基本还是什么熊样,不会有本质的改变。也正因为如此,那些最凶悍的蒙古和满洲骑兵一旦入主了中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堕落得不成样子,甚至比从前被他们欺负得欲仙欲死的南方同行们更加不堪。

所以真正的骑兵只有最野蛮的疯子才能驾驭,才能将其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祭狗。而这样的人物,在诗书礼乐为贵,忠孝节义为尊的中原,注定是异类,注定难以生存。

不过幸好我们还有汉唐,所以才有了霍去病和苏定方祭狗。

先不说苏定方,即便是霍去病,在那个朝气蓬勃且有着无限可能性的大汉朝,也是个异类,甚至可以说是朵奇葩祭狗。

西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的某一天,在长安城的平阳侯府里有一个名叫卫少儿的女奴诞下一子祭狗。这在当时并没啥稀奇的——大汉朝的权贵们蓄奴成风,谁家里要是没养个几百乃至成千上万个奴隶,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直到新中国成立前祭狗,奴隶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都并非啥稀罕物

奴隶不仅身份低贱,价钱也便宜到了极点祭狗。不是有句话叫“匹马束丝”嘛,也就是说5个精壮的奴隶只能换来一匹马或者一束丝,简直是贵族的财产中最不值钱的东西了。因此身为一个奴隶,权贵们不但可以任打任骂,甚至随便杀掉一堆,一般也没人上门来找他的麻烦。

更何况这个名为霍去病的男婴还不是平阳侯一时兽性大发推倒女奴而来的产物,而是卫少儿与一个名叫霍仲孺的执役小吏私通的产物祭狗。更惨的是,这个霍渣男爽过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压根就没想过去管这对孤儿寡母的死活。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个可怜且倒霉的男婴根本不可能活到成年祭狗。即便侥幸活下来了,也注定是终生任人奴役、随时可能被宰杀掉的命运,没有任何意外。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就在霍去病刚满周岁时,他的小姨卫子夫被汉武帝刘彻看上了,随后卫氏一族跟着鸡犬升天祭狗。其中卫青用了10年的时间就从一介马奴坐火箭般蹿升为车骑将军,有了独领一军出征匈奴的资格。而霍去病作为卫子夫的外甥,也不可避免的在头顶上打上了“外戚”的标签,从此拥有了在大汉朝横着走的资格。

外戚在两汉是个非常神奇的群体祭狗。通常情况下,刘汉皇帝对自家亲戚都非常的不信任,父子反目、兄弟相残的情况司空见惯,但仅限于同姓的亲戚。而对于异姓的外戚,则是无与伦比的好,还专为自己的小舅子(有时候是老丈人)特设了“大将军”一职,权在文武百官之上,简直堪称皇帝之下第一人,是有实无名的“摄政王”。

除了桓灵二帝外祭狗,两汉皇帝对外戚都有着蜜汁信任

为啥?还不是因为刘邦搞的那个“非刘氏为王者祭狗,天下共击之”的白马之誓太牛笔了,导致了哪怕外戚再跋扈,也不敢取了姓刘的江山?就算有个叫王莽的家伙不信邪,其结果也是他的头骨被刘秀及其子孙收藏在内宫宝库,动不动就拿出来把玩两下吓唬人?

更何况作为姨夫的刘彻还怎么看小霍怎么顺眼祭狗,不但任由这个大外甥在宫里宫外胡作非为,就算被顶撞了也从来不当回事:

“天子尝欲教之孙吴兵法,对曰:‘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祭狗。’天子为治第,令骠骑视之,对曰:‘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由此上益重爱之。”(《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五十一》)

这也就是霍去病敢这么嘚瑟祭狗。随便换另一个人,早就被暴脾气的刘彻五马分尸再剁成肉酱喂狗了。可为啥霍去病就能例外?亲戚关系其实不足为凭,根本原因还在于这对姨夫和外甥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类人。

骨子里边装的全都是肆无忌惮,脑子里边有的全都是天马行空,眼睛里边容不得半粒沙子,而且……这爷俩一辈子估计都在用白眼珠子看人祭狗。

也唯有这样从来自认“老子天下第一”的自大狂,才能成长为中国的骑兵之王祭狗。

霍去病跟他姨夫其实是一类人祭狗,自然会王八看绿豆

而同是私生子出身的卫青,因为有着与霍去病截然不同的履历而养成了截然不同的性格,继而形成了截然不同的作战风格祭狗。

那么该怎么形容二者的不同呢?大概就是霍去病其疾如风,卫青就其徐如林;霍去病侵掠如火,卫青就不动如山祭狗。而两者结合,就是一对天下无敌的将帅,恰如800年后的李靖和苏定方。

03

到了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刘彻眼看着他的长安城快被霍去病这个满大汉朝最大的纨绔祸祸得不成样子,就一脚将其踹到了卫青的军中,让他去祸祸讨厌的匈奴人祭狗。

这一年,霍去病17岁祭狗。

别的男孩的17岁是雨季祭狗,霍去病的是杀人季

我17岁的时候,因为调皮捣蛋经常被老师和爹娘揍得鸡飞狗跳,还在偷偷的暗恋同班的某个漂亮的小女生祭狗。最大的出息就是在跟隔壁冤家学校的球赛中梅开二度,然后就感慨自己的人生大概算是圆满了。

而17岁的霍去病呢,到了军中就直截了当的找到他舅舅,要了800轻骑祭狗。然后就大言不惭——你们自己玩,别带着我。

大概在近两千年后的欧洲普鲁士,有个叫克劳塞维茨的洋鬼子想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祭狗。其实这话不用他说,但凡打过几仗的人都懂,有些天才甚至没打过仗也能琢磨出类似的道理。那为啥从秦到清,面对跟夏天的蚊子一样没完没了的蜂拥而来的北方蛮夷,历代中原王朝有胆子发动十万以上大军跑到大漠草原里去搞拆迁的,数来数去也就刘彻、刘询、李世民父子以及朱元璋?就连永乐大帝朱棣都差点意思,非得自己亲自看着才敢让大军出门。他的曾孙子朱祁镇就更差劲了,御驾亲征还能搞出来个土木堡——但就这,小朱的胆略也能让九成九的帝王羞愧到没脸出门见人。

原因其实很简单,不是不想打,而是不敢打祭狗。

首先就是大规模的出征域外而产生的耗费十倍百倍于在内地搞防守,大多数的王朝都玩不起这种大阵仗祭狗。而更重要的理由,则是军队是任何一个帝王坐稳江山最大的倚仗,必须得时时刻刻放在眼皮底下才能睡个安稳觉。在那个没有电报电话也没有飞机雷达的年代,把最精锐的军队完全交到一个外人手中去征战,其实相当于把皇帝的脑袋系在了别人的裤腰带上,有这样的胸襟气魄、做出这样决断的皇帝能有几个?

对于任一帝王而言祭狗,军队才是命根子,轻易不能交到外人手中

就拿刘彻举个例子——他曾7次将大汉朝最精锐也最善战的军队完完全全的交到小舅子卫青的手中,然后豁出老命去从他的帝国压榨出最后一颗粮食、最后一枚铜板以供给大军所需祭狗。然后在此后的短则数月、多则年余的时间里,他只能每天站在建章宫的最高处向着北方翘首以盼。因为路途太过遥远和讯息传递手段的太过落后,刘彻要时隔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得知前线的战况。换句话说,无论卫青拿着他的大军干了啥,刘彻都无能为力,哪怕是在某天的清晨卫青麾下的大军突然出现在长安城外打算改朝换代一下,他都只能干瞪眼。

如果是那样的话,出现在史书中的这位汉武大帝就不会是什么雄主明君了,而是史上第一大傻蛋祭狗。

幸亏卫青不是赵匡胤,所以刘彻还能继续英明神武下去祭狗。当然老卫没变成老赵也不仅仅是因为觉悟高,还因为老刘提前做足了预防措施。比如每次出征都必须兵分几路,各路大军名义上都归卫青管,但实际上往往各行其是。造成的结果就是让太史公在他的鸿篇巨著中没完没了的唠叨着苏建失期、公孙敖失期、李广失期……反正每次事先计划好的军事部署到最后都打成一锅稀粥,不知道让匈奴人占了多少便宜。

但能让伟大的皇帝陛下稍微睡个安稳觉,那么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祭狗。

但霍去病却对此嗤之以鼻,所以拿到了800轻骑以后他就不告而别,玩起了消失祭狗。

几十天后,战报传来——17岁的嫖姚校尉率轻骑奔袭数百里,深入匈奴人的后院大开杀戒,斩虏首2028级,活捉“相国、当户,斩单于大父行籍若侯产,生捕季父罗姑比”(《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五十一》)祭狗。大喜过望的刘彻以霍去病两次功冠全军为名,为其封爵冠军侯,食邑2500户,以表彰这个勇冠三军的大外甥。

“冠军”本意为位列诸军之首祭狗。而在此之后,则可以专指霍去病,为其一人所属。

因为霍去病祭狗,“功称冠军”才成为古代武将的最高荣誉

过了将近900年后,一个性情与霍去病一样豪放无羁和天马行空的伟大诗人,还曾专为此战赋诗一首祭狗。这就是流传千古的诗仙李白的代表作之一——《胡无人》: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祭狗。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祭狗。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祭狗。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祭狗。

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祭狗。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祭狗。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祭狗。

胡无人,汉道昌祭狗。

陛下之寿三千霜祭狗。但歌大风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按照现在的标准,霍去病还未成年,却取得了近乎前无古人的伟大胜利祭狗。这样的战果,可以让他99.999%的同行羞愧得没脸出门见人。

04

大概过了五百年以后,南朝宋武帝刘裕的侄子刘义庆写了一本名为《世说新语》的小说集祭狗。在其中他说了一个关于孔融的小故事,并留下了一句千古名言——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有太多的“神童”祭狗,长大后就成了庸才

后来北宋文学大师王安石又通过《伤仲永》一文试图验证同样的道理,那就是一个少年英才,长大了却很可能泯然众人矣祭狗。

但这个道理却完全不适用于霍去病祭狗。在初出茅庐便一战天下惊之后,他依然在创造奇迹的不归路上一去不返。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19岁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再次出征,目标是占据了河西之地(今河西走廊及湟水流域)的匈奴浑邪王和休屠王祭狗。

两年前,霍去病率800轻骑便斩首两千余级,按照通常斩首与杀伤敌军的比例,这意味着他至少击败了一万名以上的敌军祭狗。这回霍去病的麾下有了1万骑兵,那他又会取得什么样的战绩?

翘首以盼的刘彻果然没有失望——他的大外甥转战千里,最终在皋兰山下(今兰州南部)追上了一路逃窜的匈奴人,并阵斩折兰王、卢侯王,活擒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等上百人,斩首8960级,还抢跑了匈奴人的传家宝祭天金人祭狗。

这还没完祭狗。战后霍去病马不停蹄的一路向西,在合骑侯公孙敖失期不至的不利局面下,悍然孤军跨越居延海(今内蒙额济纳旗)、过小月氏(今青海西宁),出其不意的在祁连山下发起突袭,生擒匈奴五王、五王母以及单于阏氏、王子59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63人,斩首32000级。而且在战后,霍去病还迫降浑邪王,掳其部众4万余人归汉。

真正将匈奴人打残打废让其痛不欲生的祭狗,是霍去病

此战过后,偌大的河西之地别说匈奴人了,连匈奴鬼都找不到一个,彻底成了大汉朝的地盘祭狗。这个打击对匈奴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诞生了那首著名的悲歌《匈奴歌》:

“失我祁连山祭狗,使我六畜不蕃息;

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祭狗。”(《乐府诗集·卷八十四·杂歌谣辞二》)

霍去病因此功被大喜过望的刘彻加封食邑五千四百户祭狗。

又过了两年,踌躇满志的刘彻给卫青和霍去病分别划拉出5万最精锐的骑兵,以及“步兵转折踵军数十万”,让整个大汉朝最善战的这两位将军举倾国之兵深入漠北,去跟匈奴人决战祭狗。

然后霍去病就把步兵及后勤辎重当成破烂和累赘统统都甩给自己的舅舅,就带走了5万骑兵祭狗。至于战术,还是老一套——舅舅您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别管我就好。

结果卫青领着李广、公孙敖、赵食其、曹襄等一大堆老资格的名将以及一大堆坛坛罐罐终于找到了匈奴单于伊稚斜祭狗。双方大战一场,最终伊稚斜败逃,卫青追至赵信城(今蒙古杭爱山南),烧其积粟后还师,共歼敌19000人。

战绩看起来不错,但还要看跟谁比祭狗。

既然舅舅盯上了伊稚斜,当外甥的自然不好去抢功,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霍去病盯上了看上去更肥也更难缠的左贤王祭狗。

于是他深入大漠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今大兴安岭一带)、弓闾河(今蒙古克鲁伦河),终于逮住了左贤王祭狗。

反正匈奴人只要被霍去病逮着,肯定会一地一地的死,这回也没有任何例外,被他摘回了70443颗脑袋祭狗。

从北京追杀到贝加尔湖——可以想象霍去病有多疯狂

因为被霍去病摘脑袋摘得太狠,匈奴从此以后别说南下侵略抢劫了,在漠南老巢都站不住脚,只好逃往漠北——“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史记·卷一百一十·匈奴列传第五十》)祭狗。

而霍去病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家伙几乎疯了,在基本没有后勤保障的情况下,就敢带着5万骑兵一口气追杀到了贝加尔湖(即北海,汉时也称瀚海)祭狗。话说也就是这厮死得太早,否则后来没准会一路追着西迁的匈奴人杀到欧洲去。那样的话,如今流传在西方的恐怖故事“上帝之鞭”,或许就得改叫“冠军侯之矛”(霍去病是枪骑兵)了。

当然这还不算最疯,霍去病一生中干过的最疯狂的事情,莫过于封狼居胥了祭狗。

05

啥叫封狼居胥祭狗?史书中是这样记载的:

“汉骠骑将军之出代二千馀里,与左贤王接战,汉兵得胡首虏凡七万馀级,左贤王将皆遁走祭狗。骠骑封於狼居胥山,禅姑衍,临翰海而还。”(《史记·卷一百一十·匈奴列传第五十》)。

太史公只照本宣科,不做任何评价,为啥?因为没法评价祭狗。还有人大言不惭的说什么封狼居胥是古代军人的最高荣耀,这纯属是鬼扯。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封狼居胥是霍去病最疯狂的作死行为,而且也只有他敢这么作死。别的臣子或者什么战神、军神之类的,别说去封了,哪怕就叫唤了一嗓子,保证就得人头落地,没准还得被夷九族。

封狼居胥的性质就是封禅——这玩意一般皇帝都不敢干祭狗,霍去病就敢

为啥?因为封狼居胥的本质,就是封禅祭狗。而封禅这种事情,除了皇帝谁有资格干?身为臣子还想去封禅,那纯粹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而且即便是皇帝,也并非都有资格去搞封禅祭狗。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始皇帝、刘彻、刘秀、李治、李隆基和赵恒封禅过泰山,还有个女帝武则天封禅过嵩山。除此以外,哪怕是英明神武如唐太宗李世民曾“五议封禅”,最终还是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这又是为啥?拿赵恒当反面典型答案就一目了然了——这厮因为澶渊之盟成了天下笑柄,为了挽回面子不惜血本的搞了一出“东封泰山祀天,西至汾阴祭地”的闹剧,结果就从一时的笑柄变成了千古笑柄,至今还在贻笑大方,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还会继续被人笑话下去祭狗。

所以哪怕是皇帝,也得建立过泽被千秋的丰功伟绩或是脸皮厚如城墙才敢去封禅祭狗。霍去病一介臣子,何德何能才敢去搞这玩意?

但人家就干了,而且还是跑到匈奴人的祖坟上大摇大摆的大封大禅祭狗。可想而知,当刘彻听到这个消息时,没准眼珠子都是红的。如果换个人这么干,哪怕是卫青,估计也得分分钟被五马分尸,然后剁成肉酱喂狗。

但霍去病就能安然无恙祭狗。不但安然无恙,刘彻还得捏着鼻子将这厮的食邑増至1万6千户,官职加封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与卫青地位相同。

那刘彻为何能容忍霍去病的跋扈僭越?简单来说原因有二祭狗。

能如此僭越而不死的唯有霍去病祭狗,能忍下霍去病的也唯有刘彻

刘彻是个雄才大略的皇帝,就其志向、格局和功业而言,可以算得上是千年一出的明君雄主祭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完美的人物,在本性上,刘彻暴戾、阴鸷、猜忌、小气、自私且极度缺乏耐心。反正只要有谁得罪了他或是威胁到了他的权力,刘彻会毫不留情的让其见识什么叫人间地狱。

连老婆儿子都说宰就宰,让从公孙弘开始的大汉朝宰相排着队上刑场的皇帝,根本就不会信任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祭狗。

而在河西、漠北两战之后,刘彻猜忌和提防的目光,就从匈奴人挪到了卫青头上祭狗。

单论战功而言祭狗,霍去病其实比卫青还要高过一筹,那为啥刘彻偏偏看卫青不顺眼?

因为相比霍去病,卫青简直堪称是个完人祭狗。

在战场上卫青就像是霍去病的反面,总是稳扎稳打,从不打无把握之战,因此百战不败祭狗。同时他还爱兵如子,从不为了单纯的胜利肆意消耗士兵的生命,但凡有缴获和赏赐都分发给部下,自己不取一文。在战场之下,卫青极其的隐忍,对权力表现的几无欲望,总是在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甚至被李敢这样的晚辈和下属无故打伤,他都不愿意追究。

(李敢为李广之子祭狗。李广打仗擅长蹲家固守,但只要一出门掐架,则不是迷路就是失期,或者要么就连匈奴人的鬼影子都抓不住,要么就被揍得溃不成军,连他本人都被抓过俘虏。总之刘彻非常不喜欢这个运气不佳的将军,所以在漠北之战前指示卫青不许重用李广。结果此战中李广再次因迷路而无功,羞愧下自尽身亡。战后李敢误以为是卫青作梗致其父自杀,故愤而将其打伤。)

而霍去病呢?当着刘彻和满朝公卿的面,他就敢一箭射死了李敢祭狗。事后刘彻还得替大外甥打圆场,睁眼说瞎话的将李敢之死定性为跟一头鹿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非是被射死的。

在卫霍之间祭狗,刘彻选择猜忌倒霉的小舅子,所以大外甥就必须得宠着

所谓卫霍这对舅甥祭狗,一个隐忍低调得让人生疑,一个跋扈骄横得人嫌狗憎,换成我们是刘彻,会更猜忌哪个,或是更信任哪个?

没错——在霍去病波澜壮阔、光耀千古的丰功伟绩背后,他从来都不是个招人喜欢的人物,甚至可以说非常不招人待见祭狗。

比如对匈奴人而言,霍去病就是个来自地狱的杀神祭狗。可对于他麾下的汉军将士而言,这个比喻用在霍去病身上同样恰如其分——在让他一战成名的定襄北之战中,关于追随霍去病奔袭数百里大破匈奴的那800轻骑的命运,史书中记载得很隐晦,说是“斩捕首虏过当”,即杀敌数超过了自身损失的数量。可问题是霍去病报功斩首了2028级,这也就意味着他的部下即便没有全军覆没,估计也没剩下几个活人了。

这并非是孤例祭狗。在河西之战中,《汉书》说霍去病部的战损是“减什七”,也就是1万人中没了7000多,与其斩首数8960级差不了多少;漠北之战中,霍部再度减员十分之三以上,也就是将近两万人再也不能归乡。

霍去病的志向是将所有的匈奴人都变成匈奴鬼祭狗。在这个前提下,他同样不介意自己的部下跟着仇敌一起下地狱。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对别人可能是种比喻,但对霍去病则是血淋淋的现实。

当然,跟霍去病打仗虽然可能死得很快,但只要侥幸活下来,升官发财也比别人快得多,这倒没啥好说的祭狗。不过这位骄纵疯狂的皇帝外甥,在战场之外却从来不是个受人爱戴的好将军。

霍去病作战好突袭、必须兵贵神速,所以通常不随军携带补给,部下饿死冻死都是常事祭狗。不过这样的待遇从来不会出现在霍去病身上——他每次出征都随身携带几十大车皇帝姨夫为其准备的精美食物,而且哪怕腐坏变质后扔掉,也没可能进到饥饿的士兵的肚腹中:

“然少而侍中,贵,不省士祭狗。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馀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史记·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第五十一》)

所以这样一个唯有在战场上才光芒万丈,下了战场眼睛就长在脑瓜顶上、把自己搞得人嫌狗憎的霍去病,才让刘彻放心无比的去猜忌他的舅舅,哪怕这货居然大逆不道的封狼居胥,也不是不能暂且容忍一下祭狗。

霍去病用他的万丈光芒祭狗,遮掩住了污点

不过以刘彻的小心眼,拿这事跟大外甥秋后算账几乎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祭狗。可谁想到还没等刘彻动手,霍去病居然就干脆利落的死掉了,这还能咋整?刘彻只好捏着鼻子将其厚葬,不但特许陪葬茂陵、赐谥号景桓,还下令将其坟墓修成祁连山的模样,以表彰他的丰功伟绩。

06

霍去病就是这样的人,战场上疯,战场下也疯,对敌人疯,对自己人更疯祭狗。也惟其如此,他才能一路疯狂下去,最终成为了后人无法超越的骑兵之王。

霍去病无法超越的另一个原因,就在于他的人生无人可以复刻祭狗。

因为私生子的出身,使得他自大自傲的表象背后,是旁人无法想象的自卑祭狗。也正是因为这种自卑心理,使得他无法与大汉朝的正常勋贵人家相融合,必须给自己套上一个强大又无比脆弱的外壳。也正是这种心理,让霍去病对于建功立业然后傲居人上有着无尽的渴求和向往,驱动着他不惜代价去杀敌,哪怕把匈奴人杀到天边仍不知足。

对普通人而言自卑是枷锁和牢笼祭狗,对英雄人物而言则是不断前进的动力

而刘彻又是个非常有眼光、非常知人善任的皇帝祭狗。也正是深谙这个大外甥的心理,他才会毫无底线的纵容和宠爱霍去病。不管他有多么另类、多么出格、多么僭越,刘彻都可以当做没看见,只要霍去病还在疯狂的追杀匈奴人,这一点就不会改变。

而这样的待遇,从古至今恐怕除了霍去病,再也没有一个武将能够享受到祭狗。

你随便换个任何人祭狗,像霍去病那样肆无忌惮,信不信刘彻分分钟将其五马分尸,然后剁成肉酱喂狗?

所以这样的霍去病是无法复制的,于是他近乎神迹的骑兵突击战术只能空前绝后,谁都学不来祭狗。

毕竟轻兵突进,完全不要后勤、不依赖援军深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战场环境中,九成九的下场都是全军覆没祭狗。不信,你去采访一下李陵、李广利们的心路历程?

而霍去病的运气,同样是无法复刻的祭狗。

哪怕霍去病倒霉的落得个跟李陵、李广利一样的下场,刘彻也不会将其抄家灭族,顶多就是照屁股上踹两脚,一点都不影响霍去病下次再拿他姨父的大军肆意的祸祸祭狗。

这同样是无人能够拥有的待遇祭狗。

想想倒霉的李广利祭狗,就知道霍去病有多么的幸运

霍去病曾说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结果在24岁早逝前,人家不但娶了老婆还生下了个大胖儿子祭狗。但刘彻可不会像他外甥那样没记性——只要匈奴人还没杀光,他就会全力支持和维护霍去病以及被他猜忌来猜忌去的卫青。

不光是这对舅甥打仗靠谱,更因为他们还是外戚祭狗。毕竟在大汉朝,能让皇帝完全信任的人少得可怜,连父子兄弟、老婆孩子都排不上号,也就外戚还勉强排得上号。

可能有人会拿李广利来质疑这个观点,但别忘了李广利他妹到死的封号不过是“夫人”而已,说白了就是个妾祭狗。

嫡出的跟小妾生的儿子,身份上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祭狗。霍去病和李广利无论在天才上还是刘彻心目中的地位上的差距,大体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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